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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认证机构的选择

由于对相应的新方法指令未仔细学习,受传统方式的影响或一些认证机构的误导,当前不少人对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时如何进行合格评定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为便于制造商正确选定合格评定程序,在此,特加以说明。

(4) 一些人认为,既然产品到欧盟去销售要加施CE标志,那就请一个认证机构办个手续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即可,把问题简单化,不知道产品加施CE标志之前应首先使产品满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也不知道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产品不符合指令要求可能带来的后果。

(5) 简单认为,只要是第三方、只要能发证的机构就能承担指令所规定的合格评定任务。按欧盟新方法指令规定,承担合格评定任务的第三方只能是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的公告机构,而且其只能是在公告中确定的任务范围内进行的合格评定才有效。如果进行合格评定的机构不是公告机构,或者尽管是公告机构,但其进行的合格评定不在其范围内,此时,它们的合格评定服务很大程度只能算是咨询服务,其服务效果,取决于它们的技术业务能力。

(6) 认为该项目工作很复杂,不相信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这往往是 因为未认真去研究欧盟指令、未认真查找标准所造成。其实制造商对自己的产品最了解,只要熟悉欧盟指令和标准,问题就很容易解决。目前,上海有不少CE认证机构在研究欧盟新方法指令、欧洲标准,可从它们那里得到有关的咨询服务。